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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保年龄 18至60周岁
定义
1. 意外事故:因遭遇外来的、突发的、非疾病因素所导致的伤害。
2. 特定意外事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在学校、医院发生火警时而遭受的伤害。
3. 疾病:被保险人于相关附加合同生效或恢复效力九十天后以较迟者为准首次出现的疾病或症状。
保险利益
意外身故、烧伤及残疾给付(ADD)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身故、烧伤或不同程度的永久残疾,可获得百分之十至百分之百保险金额的赔偿
根据需要,可以选择附加以下各附加合同的保险利益:
双倍给付附加合同(DI)
以乘客身份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时,或在学校或医院发生火警时导致的意外事故引起的意外身故及残疾,将获得上述同等金额的给付。
意外伤害医药补偿附加合同(AMR)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而导致医药费用开支,将按实际医药费用获得补偿,每次意外伤害,最高补偿可达本附加合同最高限额。
附加住院给付收入保障(HI)
若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入住医院治疗,将按实际住院日数获得给付,每次住院给付日数最高可达180天。
附加重病监护给付收入保障(ICU)
若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入住医院重病监护病房治疗,将按实际入住重病监护病房日数获得给付, 每次入住给付日数最高可达180 天。
附加手术费补偿医疗保障(SB)
若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需进行手术治疗,将按实际手术费用获得补偿,每次疾病或意外伤害,最高补偿可达本附加合同最高限额。
附加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障(HR)
若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入住医院治疗,将按实际住院费用获得补偿,每次疾病或意外伤害,最高补偿可达本附加合同最高限额。
缴费方式 年缴

  方案特色
    1、24小时、全球性保障(包括国内各地);
    2、兼顾意外和疾病;
    3、不指定医院(国内2级以上医院均可);
    4、意外伤害医药费报销无免赔额;
    5、住院情况下无免赔天数;
    6、一年内报销不限次数。

 
    以上产品介绍仅供参考,具体内容以本公司相应保险合同的条款为准,请特别注意保险合同的保险责任及责任免除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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